本报讯镇海一家浴场员工在工作时跟财务室管理员闲聊不停,让他老乡的行窃计划得逞,事后被指控参与盗窃。镇海法院昨天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荣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荣某去年年底在浴场工作,有老乡吴某找上他,让他一起盗窃浴场财务室内的现金,他表示“不敢”。但碍于老乡情面,他答应吴某会在工作时间利用领取浴衣的机会跟财务室管理员多聊一会儿,至于吴某是否能趁机下手,他就不管了。去年12月25日,他在工作时来到财务室找管理员领取浴衣,找借口一直与管理员闲聊。财务室现金果然被盗,案发不久,他和吴某都被抓了。
荣某竭力为自己辩解:虽然知道吴某可能要来盗窃,但他并没有配合吴某,到财务室领取浴衣,是正常工作,而且案发后也没有从吴某那里分到赃款。但镇海法院审理查明,他在案发当天不但自己去领取浴衣,还专门找特大号浴衣,故意给管理员添麻烦,同时与管理员闲聊不停,给老乡吴某盗窃财务室现金创造了机会。镇海法院认定他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亦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