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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8-05-10 13:58:56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从5月8日下午召开的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4月1日以来,我市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以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这项工作将到6月10日结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建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郑一平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相继实施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规范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大力推进集中审批,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

  本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清理阶段;5月21日至30日,为清理阶段;6月1日至10日为审批流程规范阶段。目标是通过清理和规范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理顺部门审批职能,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归并交叉重复审批事项,确定拟保留的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方式,强化批后监管;将涉及社会公众的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办理。

  清理规范的重点是,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面对企业群众的,除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目前仍以审批方式实施的各类审批审核、登记确认、年检年审以及备案等事项。

  符合七种情况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予以取消或调整,即不符合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虽有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通过质量认证等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或行政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予以取消;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按照职能相同或相近的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上级明令取消的,一律取消;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管理的,予以取消。以省政府及其部门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事项设定依据的,待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再决定是否保留;党委部门的事项不列入这次清理范围。 (胡瑾中)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