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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扶持规模化养殖 超1万头可申请补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5-11 07:30:4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金康)为促进我市畜牧业集约化、生态化和标准化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宁波市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新建标准化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可向市级财政申请60万元补助,出栏肉猪0.5万头至1万头,可申请补助40万元。

  《暂行规定》还对新建奶牛、家禽和兔等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明确了补助标准:新建标准化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存栏奶牛400头以上,可申请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存栏奶牛250头至400头,可申请补助50万元;每个家禽和兔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各补助40万元。改建、扩建规模畜牧养殖场(小区),主要对其无害化处理和生产设施进行改造,每个场(小区)市级财政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据介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将按补助总额的80%进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专项资金账户,20%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下拨。 《暂行规定》同时明确规定,新建畜牧养殖场(小区)规模达到农业产业基地标准的,可申报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