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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酒店为员工上家庭财产保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5-12 09:16:54

  宁波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成立,下属的宁波大酒店于1996年12月正式对外营业,现有员工350多名。该公司曾获“市级文明单位”, “宁波市节水型企业”等称号,去年又被评为“宁波市首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以事业留人,以激励育人,以和谐凝聚人。”该公司党委书记杨冰行告诉记者,10多年来,管理层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一直很重视关心和爱护员工,坚持过年过节给员工发节假费,一年开展一次妇女体检,为员工送生日蛋糕,每年投入上万元专门为员工上家庭财产保险,去年夏天又给员工宿舍安装了空调。 

  该公司及时收集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水平指导线,调整内部工资结构,每年定期与工会、职工代表进行一次集体工资协商,把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上。近3年来,员工的个人平均收入年均递增10%,吸引和留住了大批优秀人才,使得酒店服务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该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即能获得一定额度的奖金,建议被采纳后产生了效益,还能得到更高的奖励;员工若为酒店宾客做了拾金不昧等好事,也可获得公司的奖励。近3年来,公司支出了10多万元用于奖励做好人好事的员工,奖励500多人次。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人事部门和工会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及时修订了《员工手册》,并将新手册发到每一名员工手中,让员工了解自己拥有的各项权利。记者林华奇通讯员王莹齐向力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