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向华陈琦)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某公司的“王老板”,可就在骗到货物后签单时,顺手签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遂引起被害人的怀疑。5月7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叶某被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5岁的叶某一直在慈溪市观海卫镇从事塑料销售。去年7月下旬,叶某在市场上认识了外地塑料商人关某。见关某初来乍到,叶某便自称“王老板”与其攀谈,妄图趁机“忽悠”一把。叶某随后在电话中与关某商定购买约8万元的塑料,由关某发货送到慈溪观海卫某工厂,并假称该厂由他与别人合伙开办。货物过磅后,自称“王老板”的叶某在签名时无意间竟签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引起了关某的怀疑。关某经过调查,证实了自己的怀疑,便向警方报案,将叶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