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前4月我国钢材出口量为1617万吨,同比下降23.9%。其中,4月份单月出口钢材478万吨,价值近44.4亿美元。
海关分析认为,从一季度的数字来看,我国钢材出口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绝大部分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占同期我国钢材出口总量的93.7%。二是国有企业为出口主力军,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56.5%。三是主要出口至韩国、东盟、欧盟和美国,合计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68.6%。其中,对欧美市场出口大幅萎缩,出口量分别同比下降46.4%和27.3%。四是江苏、辽宁和河北省出口量居前三位,合计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39.1%。五是出口以钢铁板材和棒材为主,合计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69.5%。
海关分析指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钢铁工业成本上升,钢材出口利润压缩,出口步伐放缓。与此同时,我国钢材频频遭遇国外反倾销申诉或调查。欧盟等钢铁消费国频频对我国钢材采取贸易制裁,将使我国钢材产品出口面临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