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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政策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5-14 03:07:5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 敏)记者昨日从市高招办获悉,我市200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政策于昨日出台。凡符合我市高中段学校报考有关要求、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应 (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

  按有关规定,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仪表端正大方,手指完好无损;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面部无畸形,无3×3平方厘米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身高1.45米以上 (17周岁以上考生1.50米以上);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语言流畅自然、口齿清楚;有一定继续学习音乐、美术和舞蹈的基础。

  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考。

统一考试提前录取

  今年我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实行 “统一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报考者均应参加今年的中考。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采取合作培养模式。考生录取后前三年在招生院校合作的中职、中师等学校学习。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升入大专段学习。大专段的两年在招生院校的校本部学习。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市三区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或中职类学校,但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先录取,凡被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录取到其他高中段学校,因此,市高招办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填报志愿。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面试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录取时,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并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不低于总分60%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按各县 (市)区下达。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按招生计划11.2以内比例向市高校招生办报送考生 《宁波市2008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提前招生考生登记卡》、考生成绩电子信息库、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阴性证明。

  在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招生计划数的11.2调档,招生院校对已调档考生进行必要的面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允许招生学校退档,对未完成计划的县 (市)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间为6月25日。

  新生录取名单由市高校招生办审核批准。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招生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术科分数线揭晓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 敏)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