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胡珊见习记者 梅灵 通讯员汪菁菁)奉化女子胡某为亡父立了墓碑,立碑人一栏原本只有她的名字。谁知今年春节扫墓,胡某意外发现自己名字旁多出了两个名字,落款身份分别为 “婿”和“外孙”。麻烦的是,她并没有儿子,丈夫也另有其人,为了这件事,小两口正在闹离婚。胡某和母亲深受刺激,为此把公墓管理处和墓碑上的 “女婿”告上法庭。昨天,这桩离奇的立碑案在奉化法院开庭审理。
墓碑引起夫妻矛盾
28岁的胡某和丈夫 (上海人)在上海经营汽配生意,两人结婚7年,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直到今年春节前,夫妻感情都很好。
今年春节,胡某一家从上海回奉化过年。像往年一样,年初二她和母亲、丈夫一起到父亲的墓前 (位于奉化西郊仙人洞公墓)祭扫。上坟时,胡某发现墓碑上立碑人一栏多了两个陌生名字,偏偏名字上注明的身份还是 “婿”和 “外孙”。
胡某是2000年10月立了亡父墓碑的,当时墓碑左侧只刻了她一个人的名字。胡某结婚后,曾考虑加上丈夫的名字,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放弃了。
见到墓碑上多出的名字,一家人陷入了尴尬,胡某的丈夫起了误会,说:“上次墓碑上不刻我的名字,原来是你已经有丈夫和孩子了。”春节过完,丈夫丢下胡某,独自先回了上海。
母女要求精神抚慰
回上海后,胡某和丈夫陷入了长时间的“冷战”。“他始终不相信我和这件事情无关,两人经常吵架,一吵架就提离婚。”胡某说,原本她和丈夫的离婚诉状已递到上海闵行区法院,在朋友劝解下才撤回,“我只想讨个说法,向丈夫解释清楚,恢复以前的平静生活。”
今年3月,胡某和母亲一起将墓碑上的 “女婿”李某和奉化市大桥镇西郊仙人洞公墓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两方将她父亲的墓碑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她们误工费、差旅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万元。
昨天,此案在奉化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仙人洞公墓管理处没有派人参加庭审,被告李某由岳母刘某和一名代理人代表他应诉。
正对着胡某父亲坟墓的,正是刘某丈夫的坟墓。“我们也是受害方,怎么能让我们赔呢?”刘某说,去年清明前,她想在丈夫的墓碑上加女婿李某和外孙的名字,就向仙人洞公墓管理处交了100元,“当时我把丈夫的名字、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写得明明白白,字是公墓管理处的人负责刻的,至于怎么弄错,我一点都不清楚。”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1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