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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政策出台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5-15 13:48:5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我市今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政策已经出台。凡符合我市高中段学校报考有关要求,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应(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按规定,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仪表端正大方,手指完好无损;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面部无畸形,无明显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身高1.45米以上(17周岁以上考生1.50米以上);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语言流畅自然、口齿清楚;有一定继续学习音乐、美术和舞蹈的基础。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考。

  报考者均应参加今年的中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采取合作培养模式。考生录取后前三年在招生院校合作的中职、中师等学校学习。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升入大专段学习。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市三区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或中职类学校,但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先录取,凡被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录取到其他高中段学校,因此,市高招办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填报志愿。录取时间为6月25日。

  又讯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术科分数线揭晓,合格分数线为65分。(记者朱志莹)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