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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对各单位团组织考核实行问责制
稿源:  | 2008-05-21 09:16:45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 “团市委对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考核实行问责制,定岗、定职、定人、定责,对出差错的团组织、团干部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全市共青团组织参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圆满完成。”昨天,团市委书记孙黎明在全市共青团参与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