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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红梅新村不少车棚改造成了出租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5-23 13:38:09

  中国宁波网讯 小区车棚本该是停放自行车的地方,可是部分业主却将它改造成住房,租给他人居住,随之带来一系列安全、卫生问题。近日,江北红梅新村陆续有居民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说,想出面干涉,又怕影响邻里关系,真是有苦难言。

  红梅新村是个老小区,现有居民3000多户。小区居民张先生称,红梅新村原本每户人家都配有一间车棚,大约3平方米,去年,有个别业主花钱买下了别人家闲置的车棚,将几间车棚合在一起,改建成了住房租给他人。

  记者来到红梅新村,发现小区车棚改建现象确实很普遍,有的改成了住房,有的则改成了棋牌室或店铺。社区居委会张主任说,这些车棚被改成出租房后,大多出租给了外来人,目前仅在小区登记的外来人口就有1520人,而事实上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口已超过2000人,这对小区管理是个考验。

  车棚改成住房后,由于低矮、不通风,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因为车棚没有卫生设施,有人在附近随地大小便,极不卫生。有居民对记者说,长期下去肯定会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但大家是邻居,谁也不好意思开口干涉这事。

  小区内失窃的现象也频频发生,让居民们防不胜防。社区居委会张主任表示,这与车棚改成住房后,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口增多有关。他说,业主将车棚改成住房出租,社区也无法强行干涉,但这给当地卫生、治安等都带来了隐患,社区干部曾多次出面劝阻,但效果有限,这事让他们感到很为难。

  其实,早在去年7月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就颁布实施了 《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称,市和县 (市)、区房屋管理、规划、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负责车棚车库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得随便改变车棚车库的使用性质,否则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江北区白沙房管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车棚车库出租应该在房管所登记,可是红梅新村很少有人去登记,该小区车棚改住房的事,一直由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在协调。“说是都要管,但事实上谁也没管好。”社区居委会张主任说,他已多次向城管、环保、工商以及孔浦街道办事处反映过此事,但由于各部门执法、管理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对当事人罚了款,可车棚住人、开店的现状还是没改变。(记者 王健)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