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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次电信体制改革
稿源: 新华网  | 2008-05-24 17:22:14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新华社记者冯晓芳、张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4日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改革重组将与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即3G牌照相结合。由此,我国第四次电信体制改革启动。

  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始于“中国联通”。承担“打破垄断”的使命,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由此,原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中国联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后,邮电部门大幅降低了入网费和资费。虽然“双寡头”竞争使基本电信服务市场效率得到改进,但电信市场有效竞争并未形成。当时中国联通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1998年其营业额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

  从1998年起,电信业的反垄断急剧发展成为中国百姓餐桌上的话题,所有的矛头都集中于被称为“头号恐龙”,即至今许多人耳熟能详的“中国电信”。当时人们手里的电话、手机、呼机等,都与它的业务相联系,也就是原邮电部旗下的全部电信资产。

  旺盛的电信需求造就了“中国电信”的骄人业绩,但同时也形成巨大的社会成本:昂贵的初装费和长途费、漫长的等待、员工服务态度的恶劣……因此,1998年开始实现政企分开、邮电分设,重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成立中国移动,原先庞大的“中国电信”被切开。

  2001年至2002年,以打破固定电信领域的垄断为重点,已经被剥离了移动等业务的“中国电信”又被实施南北分拆,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挂牌。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

  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名称和无形资产。逐渐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

  从完全垄断到引入竞争,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从两个竞争主体到多个竞争主体,我国电信业走过了一条“在发展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的道路。

  竞争促进电信业飞速发展。2001年到2007年,全国电信业务收入从3719亿元增至728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1%,用户数从3.26亿户增至9.13亿户,年均增长约1亿户,手机用户数更是达到5.47亿户。固定、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双双稳坐世界第一,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资费大幅降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但是,由于移动通信技术的先天优越性,我国电信运营商的非全业务运营,使电信业在竞争架构上严重失衡。一度以来手机单向收费、下调漫游费等利于用户的改革推进艰难,均缘于此深层次矛盾,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局面愈演愈烈,其他几个运营商因其业务局限则难以为继。

  为形成相对均衡的电信竞争格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电信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再次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成为必然。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