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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办理代表建议要求“3+1”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5-26 07:58:27

  在闭会期间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日前,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活动,要求严格做到“3+1”:

  一是在交办会议后承办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任务,并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代表联系,征求代表意见;三是向代表反馈的办理情况要由主要领导签字。如代表对办理情况有意见,要邀请代表召开沟通会共同研究、探讨,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如没有做到“3+1”,将取消今年“办理好单位”参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原杰)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