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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引家庭悲剧 丈夫杀妻留下孤苦儿女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5-27 08:07:35

  记者(记者林华奇通讯员桂凌)因为婚外情被发现,曹某将妻子杀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曹某是北仑白峰人,和妻子夏某靠种植和销售花木为生,膝下还有一个10多岁的女儿和一个不到10岁的儿子在读小学。2005年,曹某认识了年轻貌美的虞某,有了婚外情。去年,夏某发现此事,夫妻俩开始经常吵架。

  去年9月18日,女儿小艺放学回家,发现母亲不见了,父亲拿着一把铁铲,说要出门干活,还交代她母亲因为吵架赌气离家出走了。

  夏某“离家出走”之后,曹某开始询问各亲戚朋友是否见过妻子。期间,30多名亲友陆续收到夏某手机发来的短信,说家里太烦,自己拿了50万元在江苏南通做生意,顺便散散心。亲友们试图拨打电话劝她回家,但手机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大家害怕夏某出事,催曹某报警。曹某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夏某离家出走了。

  警方深入调查后,却找到曹某涉嫌杀害妻子的大量证据。去年10月10日,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仑警方刑事拘留。

  曹某交代,当天早上,妻子翻看了他的手机短信,发现他有外遇,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他冲动之下,将妻子按倒在地,掐住其脖子,等他清醒过来时,妻子已没了呼吸。他为掩盖事实,赶紧跑到自己母亲家,询问是否见过妻子,装作自己在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

  当天下午,他用三轮摩托车悄悄将妻子的尸体拉上山掩埋,之后拿着妻子的手机给亲戚朋友发短信,制造妻子离家出走的假象,并报假警。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论罪该处极刑,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其子女又请求法院对曹某从轻处罚,曹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等情节,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夏某母亲因夏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死亡赔偿金58980元。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