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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 2500万力促会展经济大发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5-27 08:07:35

  本报讯(记者殷浩通讯员叶再山)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出台2500万元资金和相关配套政策用于鼓励、扶持会展经济大发展,力争在5年内基本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会展之都的产业框架。我市的这种资金补助力度和全方位政策鼓励的措施在国内二线会展城市中还是首次。

  根据有关办法,我市将加大对展览公司的培育和扶持力度,着力培育面向国际的办展主体。市政府出台政策规定,鼓励会展企业落户宁波并以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为注册地,这些会展企业在宁波会展中心举办临时展或常年展,可享受地方税收优惠,其中最高优惠幅度为“前两年免100%、后三年免50%”。另外对于展览公司在会展中心办展,给予场地租金大幅度的优惠。

  市政府将新设立年度总额为2000万元的“展会资助资金”,全力扶持新办展会。特别鼓励和资助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国际性、国家级和地区性的新办展会,重点资助在会展中心新办的进出口贸易展。鼓励展会向进口内贸、出口外贸展方向发展,对原有展会经整合后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也将予以资助。另外,鼓励现有展会继续做强做大、走联合办展之路。现有展会以上一年(届)展会面积为基数,每增加1000平方米的资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市政府还设立300万元的“会展奖励资金”促进展会品牌建设。这些资金将开展优秀展会评选活动,分新办展会和原有展会两个序列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个,重点奖励新展会,对评出的优秀展会分别给予10万~4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鼓励办展单位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对落户宁波并取得国家注册商标的展会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等国际性组织认证的展会给予25万元的专项奖励。另外,对于为展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的单位,市财政每年将安排200万元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工作经费奖励。同时,我市还鼓励引进和培育会展人才。特别是会展策划师、设计师和高级项目经理等紧缺人才落户宁波的,将在安家补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和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享受同等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