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刘艺妍)宁波某超市收银部职员钱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短短一年时间,涉嫌侵吞公司人民币184万余元。昨天,钱某被海曙区检察院向海曙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27岁的钱某大学毕业,2005年起任某超市收银部经理助理,掌握有公司“POS”机交易系统的密码。2006年6月的一天,无意间他捡到了一张本公司的消费卡,后试着去他管辖下的收银员处消费,称其朋友求他帮忙套取现金,情面难却,该收银员为其第一次套取了200元现金,后他又试着利用“POS”机交易系统密码,撤销该笔交易,结果该卡里的金额又恢复了原状,卡里的钱一分都没有少,还可以再次使用。钱某发现这个漏洞后,觉得找到了发财的捷径。他先后办理了中国银行、中信银行、鄞州银行等银行卡,不断地利用套取现金然后撤销交易的手段,在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间,涉嫌侵吞公司人民币184万余元。2007年7月,公司在审计查账时,发现账面缺口巨大,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钱某于2007年7月被抓获。在对他的财产进行清查时发现,月收入不到2000元的钱某,个人财产高达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