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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参加镇海领导干部会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08-05-29 11:17:29

  市委组织部对郭华巍任区委书记期间的区委及其本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镇海网讯(记者王尧儿)5月28日、29日,市委组织部对郭华巍任区委书记期间的区委及其本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离任检查,这是5月28日举行的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上传出的消息。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翁鲁敏讲话,区委书记、区长马卫光主持会议。

  2005年8月,宁波市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委及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我市由此成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第一个实行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离任检查制度的城市。《意见》规定,在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市委组织部对其任期内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执行干部交流、回避等制度情况,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情况,对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

  根据《意见》,市委组织部将对区委及郭华巍在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区委书记期间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据悉,自2005年《意见》下发以来,已有8位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接受了此项检查。

  翁鲁敏强调,要充分认识县(市)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离任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她指出,选人用人历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不仅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也对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重要意义。翁鲁敏对此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

  马卫光指出,对干部实行离任检查,充分表明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区委要积极配合,确保检查的顺利完成,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把《干部任用条例》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征求意见表》。

  陈召华、林瑶、王悦等区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各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级离退休老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