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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强救灾款物和援助项目监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5-31 07:39:36

  中国宁波网讯 (张伟方任荣迪肖炼)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关口前移,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和对口援助项目的监管。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救灾款物和对口援助项目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救灾款物和对口援助项目的筹集、生产、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全过程的监控,建立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民政部门要发挥在救灾款物募集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和协调好救灾捐赠活动,大力引导社会各界按正规渠道,积极向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赠款物。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监管合力,保证救灾捐赠款物和对口援助项目都用于受灾群众,发挥其最大效益。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