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曾庆)近日,江东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执行一起案件时碰到了一件怪事:不久前刚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的某银行支行,竟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资产,企图逃避执行。该银行支行因此受到法院的警告,并向法院作出书面检查。
因被一针织公司拖欠了384万元的贷款,某银行支行向江东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官司打完后,被执行人针织公司仍然没有还钱,银行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经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终于发现针织公司的一个账户上有40万元的存款,其开户银行就是提出执行申请的某银行支行。
5月13日下午,当执行法官赶到这家银行支行准备依法扣划款项时被告知,针织公司已经归还了贷款。由于针织公司还欠4万元的执行费没有交付,法官仍准备扣划,但此时已到银行下班时间,执行法官告诉银行工作人员次日再来办理具体手续。
5月14日一早,执行法官又来到该银行支行,却意外地发现针织公司的账户里只剩下8000元钱,其他款项都不翼而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执行法官判断极有可能是银行通知了被执行人,于是立即拨通了该支行负责人的电话,询问详细情况。但对方否认向被执行人透露了消息,同时又不能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在执行法官的再三追问下,该负责人才承认的确是他们通知了针织公司将存款转移。
对于银行的这一行为,执行法官予以了严肃的批评,并向该负责人指出,如果对抗法院的执行,根据国家法律,可对银行罚款3万元至3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将被司法拘留。此时,银行负责人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立即协助法院将4万元的执行费用收取到位,并向法院写出了书面检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