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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受市民欢迎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6-01 13:41:45

  中国宁波网讯 “没想到来咨询的市民这么多。”昨天上午,由本报和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原定的10多位律师根本忙不过来,主办单位只得临时又调集了30多位律师。

  昨天上午8点不到,离活动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市法律援助中心门口已有100多名市民早早地等候在那里。8点20分,横幅刚挂起,大家就开始排队等候律师接待了。没等活动正式开始,先到的律师就开始了工作,活动负责人又赶紧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增派律师前来参加活动。

  排在第一个的是来自北仑的李先生。他说,知道有活动,他连夜从北仑赶来,清晨7点就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他的手里拿着晚报,指名要市律师协会会长童全康律师接待他。整个上午,律师们都没歇过,市律师协会会长童全康、副会长罗杰、党亦恒等资深律师的桌前一直没有空过。一位市民坐下没说多久,后面便有人急声催促。许多人手中攥着材料,想必是有备而来。市民应大伯有3个儿子,自己有一套待拆的房子,他对遗产分配问题很苦恼。律师详细解答了他的提问,并为他设计了一套解决方案,老人十分满意。

  记者看到,市民咨询的法律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有市民问,他妈妈被人打伤了,对方不肯赔钱怎么办?律师告诉他,可先进行伤势鉴定,如构成轻伤可提起刑事诉讼;如仅构成轻微伤,则可提起民事诉讼。有市民问,自己与房产商签了购房合同,合同注明了车位,现在开发商又将车位一分为二,将一半卖给了别人,该怎么办?律师告诉他,可依据购房合同看对方是否违约,如果违约,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或实际损失。

  在昨天的活动中,律师们明显感到,市民的维权意识非常强,但在如何维权上,对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忙了一上午的童全康律师对此颇有感触,他认为,市民的法律意识虽然在不断增强,但大多只关注事后的维权,对一些涉法问题事先咨询不够。

  中午11点半,原定的活动结束时间到了,但律师们仍在认真解答着市民的提问。一位律师说,新《律师法》在加强律师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对律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以这样的形式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真的感到很快乐。(记者戴伟龙/文徐佳伟/摄)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