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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失修老房凌晨坍塌 多名住户侥幸逃生
稿源: 广西新闻网  | 2008-06-03 11:00:02
老房年久失修 反映未获重视

  

  据了解,这栋职工宿舍为砖瓦结构建筑。该宿舍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是茶场的会场,后改为职工饭堂,1994年前后,才改为职工宿舍。事发前,共住有12户职工近50人。

  宿舍年久失修,职工们曾自己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横梁等处进行多次更换。但由于许多木料陈旧,需要更换的地方很多,职工们一时拿不出这么多资金,只得向分场领导反映,要求取得支持,但相关领导以这座房屋属于总场托管为由,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茶场解释缘由 职工不予认同

  记者找到大丰分场的办公室主任卢锦福,此时他正在协调职工搬迁事宜。他证实说,事发前一周,曾有职工反映过房子出现了问题,他即派人对这栋宿舍进行检查,但并未发现问题。不过,他们在靠近河岸的地方发现有3户职工的宿舍更危险,于是优先考虑搬迁这3户职工,安排他们于5月31日前搬到安全地方居住。随后,他把检查到的情况向总场领导汇报,领导答复称经费困难,只能由谁居住,就由谁出钱维修。

  对于住在事发这栋宿舍的职工,卢锦福称他们是从上林周边农村招来的临时工。他们所住的宿舍,也是分场免费提供的。当记者问那3户职工搬到哪里住时,卢锦福显得有些不耐烦,他边走边说:“你问那么细干嘛,有问题可去问我们领导。”

  记者随后来到广西国有大明山茶场,一工作人员称领导已经下班。记者致电该场负责人曾晓吉,他称出事这栋宿舍,在1992年已被单位用作房改房,居住在里面的职工享有居住和使用权,但土地属国有。该宿舍虽被认定为危房,但不算得很危险。因为茶场经费困难,无法出钱维修,只能由职工自己出钱维修。

  如何解决这部分职工无房住的困难?曾晓吉认为,只能向上级反映,争取资金支持;或进行招商引资,建商品房或职工居住房。

  对相关领导的解释,大丰分场的职工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自己居住的房子是由单位免费提供的,并不是他们花钱购买的,应当由单位维修;他们与分场已签订了30年的劳动合同,因此不是临时工。(来源:南国早报)(记者谢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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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