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热点星期三”第十七次启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竺灵英主任和市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慧杰律师围绕“遇到麻烦事,怎样获得法律援助”这一话题与读者进行了交流。昨晚,来电异常火爆,可大多数读者只知有法律援助,对具体环节知之甚少。专家们耐心解答了读者的提问,记者了解到我市法律援助的成功率非常高,其中民事案件胜诉率在97%以上。
解答实录
经济困难才能申请法律援助
吴先生 (159××××4426):我刚来宁波务工,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被汽车撞伤,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
专家解答:可以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援助的范围应是以下8类事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家庭暴力或遗弃引起的离婚案件。二是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我市目前把这一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符合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请求工伤事故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表明自己经济困难要有证明
余先生 (158××××2735):我想申请法律援助,但不知道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确实经济困难,是不是要带工资单?
专家解答:证明经济困难,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要取得暂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用工单位的证明,也可以出具原籍地乡镇、街道的证明。出具原籍地证明,要以宁波的经济困难标准为依据。
来申请时,要带好身份证,如果是让别人代为申请的,则要出具授权委托书,这一点不能忘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代为申请却无授权委托的情况。同时还要带好一些能够证明申请事由确实存在的证据,如果一点证据都未保留,援助工作很难开展。因此,我们特别提醒申请人,在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证据的保留,起码要把一些能够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基本证据保留好。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尽快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维权方式,不要在没有搞清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轻率地与对方达成协议,这样往往会吃亏。
法律援助打造一小时申请圈
杨女士 (132××××0136):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呢?怎样选择最近的地方申请?
专家解答:首先可以选择拨打12348进行咨询,如果使用手机拨打的,接听方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是用固定电话拨打的,市区以外的接听方是所在县市的法律援助中心。目前我市法律援助站点分布很广,横向上,在市县两级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和国防维权部门,都建立了援助站;纵向上,在各乡镇、街道也都建立了维权站,可以向这些维权站申请法律援助,他们会进行初审和引导。
同时,我市还开通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外来人员集聚点和社区、自然村,都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也可以向这些联络点反映情况。今年年底之前,这些联络点将全部建立。目前,已经对外来人员集聚点的联络员进行了一次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感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希望获得法律援助,可以和这些联络员联系,避免走弯路。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提起申请,他们也会提供帮助。这样做,是为了让经济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打造法律援助一小时申请圈。
法律援助保证质量吗?
朱先生 (66××××61):我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援助质量有保证吗?
专家解答:在这一点上,我们想了不少办法。如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个由88名律师组成的援助志愿者团队,这些律师都是自愿报名的,都有很强的公益心,而且都是执业律师,并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在援助质量监督上,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旦受理了案件,会立即把自己的电话告诉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随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援助律师的服务情况。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还会随时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考察援助律师的表现情况。同时,援助中心还请法官、人大代表、仲裁员等法律专业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评判援助律师的服务质量。对有问题的律师,在情况核实后,轻者立即进行撤换,重者,援助中心会向律师协会通报,由律协作出相应处理。律师界很看重信用,律师一旦在援助过程中失信,结果可想而知。
法律援助的范围还会扩大吗?
陈女士 (133××××5032):听说在国外,只要经济困难就能得到法律援助,宁波在这方面有何打算?
专家解答:我们也正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最终实现没有范围限制。同时,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年底前,都要把工作地点设在临街一楼,方便群众的来访。这几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很快,受理案件数以每年平均30%以上的速度递增,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胜诉率在97%以上,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的也在80%以上。(记者 姜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