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碧琴)按规定,市民到药店购买注射剂、部分抗病毒药品等必须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而北仑区一家药店因违规售药,近日被药监部门处罚。
不久前,北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家零售药店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头孢拉定胶囊。药监人员当即来到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确实存在着未凭处方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等多种单轨制处方药的情况,于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场对该药店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据悉,这是北仑区就违规销售处方药开出的首张罚单。
药监部门强调,零售药店在销售以下药品时必须凭处方: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燥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类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但对实行“双轨制”的处方药,则实行销售登记制度,患者可以凭处方,也可以不凭处方在药店里购得此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