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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出校门没请假 遭班主任殴打致肝裂
稿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2008-06-05 13:38:12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小明的父亲很担心。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小明的父亲很担心。

  一初中生被班主任殴致肝裂

  事发马山县林圩一中,被殴原因是该生没向家长报告违纪,打人老师已付万余元医疗费,公安、教育等部门正在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程浩楠文/图

  16岁的小明(化名)是马山县林圩一中初一的学生。5月27日,小明中午外出没有写请假条,也没有跟班主任打招呼。晚自习期间,班主任李福生对小明进行训话,并要求小明打电话给家长报告这一违纪行为。因小明没有打电话,李福生动手殴打他。

  后来,小明被马山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肝破裂,6月3日晚,他转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当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出校门没请假被训话遭殴打

  6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见到了正躺在病床上接受检查的小明。他的家人守在病床前一筹莫展。目前,小明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他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的经过。

  小明说,他是一名内宿生,5月27日中午,他与另外两名同学一起出校门买拖鞋。按照规定,在中午时分,内宿生出校门要写请假条,报告班主任。但他们没有请假,也没有跟班主任打招呼。为此,班主任李福生在晚自习期间,把小明等3名学生叫到教室外训话,并让他们打电话报告家长。小明因担心被家长骂而不肯打电话,“就被他(指李福生)用拳头打我的腰、腹这些地方。”小明比划着说。被打后,小明回宿舍休息,但却感到腹部剧痛,而这时宿舍大门已经上锁,他只好忍痛坚持了一夜。

  5月28日早上,小明痛得受不了,就决定回家。因为车子颠簸,他痛得坐不了车,只好下车走路。回到家后,他妈妈发现了情况,马上叫回在外做工的丈夫覃某。覃某看到儿子痛得厉害,就把情况告诉了林圩一中校长甘明献,同时把小明送到马山县人民医院。

  诊断为肝破裂转院进行治疗

  “到了医院后,小明说要去上厕所,我就扶着他去。结果刚走到厕所旁,他就昏迷了。”覃某说,医生经过诊断发现小明肝破裂,随后为小明进行了手术,同时还下了病危通知单。在县医院进行了几天治疗后,小明的病情依然比较严重。6月3日晚上8时,覃某把小明送到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月28日下午,李福生以及学校领导到医院看望了小明。6月4日,李福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支付了1.6万元的医疗费,目前正在筹钱为小明做下一步的治疗。他说:“对于事件的过程,我不想多说,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

  甘明献说,对于这起突发事件,学校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处理,已经将情况汇报给了上级部门。目前该校还在整理材料,以作进一步的汇报。他说:“现在学校不方便对这个事件定性。但无论如何,为受伤的学生进行治疗是最重要的。”

  相关部门重视警方介入调查

  6月4日中午,林圩镇党委书记陈海峰对记者说,他与镇长也到医院看望了小明,并积极协调学校与小明家长的关系。他说:“救人是第一位的。至于责任的问题,公安机关认为是谁的责任,谁就要承担。”

  该县教育局副局长李生高说,事情发生后,马山县教育局有关领导也到医院进行看望、送去慰问金,并与当地镇领导、派出所、学生家长、学校校长、当事老师等一起召开了协调会。李生高称:“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我们要求学校与当事老师积极筹钱为学生进行治疗。”同时,他还告诉记者,马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也非常重视此事。

  6月4日下午,李福生、甘明献又来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看望了小明。马山县公安局林圩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该局正在调查此事。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