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象山港保护情况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6-06 08:08:5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王量迪 通讯员陆素忠应立华)昨天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作为本次 “海洋环境保护行”内容之一,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海洋环境保护检查团,实地视察了象山港的海洋环境现状,并对 《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我市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条例》。据2007年宁波海洋环境公报,象山港海域各项指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水质,符合海水渔业养殖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受陆源污染物和投饵方式等诸多因素影响,其平均量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象山港水域全年处于富营养状态。

  昨天,检查团搭乘中国渔政33201、中国海监7021船,先后沿途实地查看了鄞州、奉化、宁海等地海域海洋环境,中途还上岸视察并听取了国华电厂、宁海县渔业资源保护区以及奉化市关于保护开发利用象山港的工作情况。

  检查团认为,随着象山港开发活动的日益频繁,以及临港大工业、大型发电厂的陆续上马,已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构成了巨大的威胁。目前,象山港沿岸乱填海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船厂建设问题比较突出、电厂温水排放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养殖用海区域整治难度较大、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没有根本好转。

  为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全社会都应来关注 《条例》的实施,保护 “大鱼池”,其中政府部门应加强象山港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海洋环境。沿岸用海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