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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新浦镇发生一离奇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6-07 07: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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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幢楼房,让秀芳藏身了十四年。

  今年5月6日,慈溪市人民法院逍林法庭对一起离婚案件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秀芳(化名)要求和丈夫长顺(化名)离婚的诉讼请求。当法槌落下的一刹那,村民们都说公正终于降临给了被告长顺。6月5日,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回访本案当事人,记者随同前往采访,了解到这起普通离婚案件背后的离奇故事。

  14年前,妻子凌晨出走杳无音信

  今年46岁的长顺家住慈溪新浦镇腰塘村。回想起14年前妻子出走的那一幕,老实纯朴的他至今依然泪流满面。据他讲述,1983年,长顺认识了小自己一岁的邻村姑娘秀芳,经过一年多的接触,长顺深深喜欢上了这个开朗能干的姑娘。1984年10月,经媒人撮合,两人喜结连理。1985年11月,女儿降临。长顺平日里务农、捕鱼,日子过得清贫安稳。之后秀芳在一个体户处做五金车床工作,也就在那时,秀芳与五金车床师傅李达(化名)的关系日渐密切。李达和长顺同村,有两个孩子,妻子患有精神病。

  1987年的一天,长顺的右眼突然失明,到余姚某眼科医院治疗。由于身体原因,他和妻子秀芳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开始减少。而此时秀芳和李达的关系进一步发展。很快,有关两人的风言风语传到了长顺耳里,虽然他很伤心,但除了劝说妻子回心转意外,他选择的还是忍让。后来,秀芳多次提出要外出打工,长顺没有同意,两人因此经常发生争执。

  1994年元月的一天凌晨,秀芳悄悄离开了家,长顺发疯似地到处寻找却毫无结果。那时女儿才8岁,长顺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抚养着孩子。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停止寻找妻子的下落。听说哪里发现女尸,他就会跑去辨认。

  由于秀芳多年来下落不明,村干部提出要注销她的户口,但长顺一直不同意,还因此和村干部发生争吵。自从农村医保政策实施后,长顺年年为秀芳交纳医保费。 “我相信她活着,一定会回来!”长顺一直这样想着。

  悲喜交加,妻子重病躺在医院里

  2007年12月7日晚上,秀芳的姐姐、姐夫急匆匆找到长顺,告诉他秀芳在慈溪市人民医院住院了。长顺喜出望外,立即和秀芳的姐姐、姐夫一起赶往医院。当他看到想念已久的秀芳,激动得直喊妻子名字。由于秀芳患了急性腹膜炎、盆腔炎,且病情不断恶化,急需补交住院押金。长顺火速催女儿、女婿送来了2000元,同时来看望秀芳的还有长顺的母亲和嫂子。看到女儿,秀芳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母亲的出现也着实让女儿高兴不已。这一夜,长顺守在秀芳身边一步不离。一天一夜后,秀芳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让家属立即把秀芳转往大医院,否则就有生命危险。长顺让女儿借了一万元钱,叫了辆出租车准备送秀芳去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临走前,长顺特意带着秀芳回家转了转。 “我要让她看看自己家,希望她心情能好一点,她出走时的两间小房,去年女儿女婿已经翻建成了楼房。”长顺告诉记者。

  看完房子,长顺坚定地告诉秀芳,就是卖房子也要给她看好病。到了宁波的第二天,秀芳就动了手术。长顺一直陪在她身边精心伺候,女儿也时常守在母亲身边,为她添置新衣,为她送上好吃好喝的。直至出院,长顺共花去4万多元医疗费,而自己的体重减了五六公斤。其间秀芳曾表示,回家好好和长顺过日子。

  把秀芳接回家后,长顺对她体贴有加。就在这时,长顺痛苦地发现,秀芳仍和14年前认识的五金车床师傅李达保持着联系。事实上,秀芳“失踪”的这14年一直与李达同居在一起,而李达的家与长顺的家仅隔300米!

  失踪14年,原来是“破屋藏娇”

  前天上午,记者在腰塘村看到,那是一幢破旧的两层小楼房,南面是一块荒草地,北面正对着马路,二楼房间有扇朝北的窗户,是秀芳惟一可以观望外界的窗口。房子的主人李达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听说记者要采访此事,他迟疑了一会儿后,就转身离去。

  记者试图寻找秀芳,但也没有找到。据长顺转述,就是通过那个窗口,秀芳每天可以望见女儿背着书包上下学;望见在村里做保安的长顺一天来回四五趟的巡逻;甚至她还看见了女儿结婚那天一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的场景,她激动地想喊一声女儿的名字,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在法官的调查笔录中,秀芳是这样说的:“14年前,和李达一起做五金车床,那时他提议到外面去做生意,所以决定跟他走,结果什么地方都没有去,在他家住了下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出来过。有一次村里来人安装有线电视,我只能藏在箱子后面。”秀芳在接受村调解委员会谈话时说: “刚开始时也想离开李达家,可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拦着,慢慢自己也不想出来了,觉得没有面子,不能出来见人。”可能是为了防止他人发现,李达后来把自来水管也接到二楼,在卧室里设了一个厨房。秀芳的生活就是帮李达烧饭、洗衣,看电视消遣。有时她也会出去透透气,那是趁着夜黑,穿着男人的衣服,由李达陪着到慈溪城区逛逛。她的手指由于长期不见太阳,非常白嫩。

  邻居们告诉记者,李达的结发妻子一直单独住在一墙之隔的小屋里,大概她发现了秀芳的存在,时常指着二楼口中念念有词,由于她患有精神病,也没有人理会她。而李达的两个儿女远离父母,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几乎不来此地,致使无人发现这个“破屋藏娇”的秘密。直到秀芳患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真相才暴露。2007年10月7日,秀芳肚子疼痛难忍,服药不见好转后,李达带她到浒山医院检查,后又转到慈溪市人民医院。由于病情严重而李达又无力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同样被蒙在鼓里的秀芳父母,秀芳父母便通知了长顺。

  病愈后,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个月后秀芳病愈,与长顺一起回家生活,女儿、女婿也非常高兴。然而这么多年不在一起生活,秀芳认为夫妻间缺乏共同语言,生活没意思,仅过了两个月,她向法院提出要和长顺离婚。在法庭上,长顺坚决不同意离婚: “她以前的事情我都原谅了她,女儿也要这个妈妈。”办案法官认为,秀芳和长顺系自由恋爱,婚后双方感情尚可,秀芳患病期间长顺积极履行了做丈夫的义务,只要双方互相珍惜,克服各自缺点,夫妻可以和好,据此驳回了秀芳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谈到这个案件时说: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两大支柱。人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种表述着眼于法律与道德在内容方面的关联性,同时也将法律视为维护社会最低道德水平的保障。而通过这个离婚案件,可以进一步了解道德扮演着法律本身在真实生活中所无法替代的重要角色。”

  结束采访时,记者意外地得知,在拿到判决书后,秀芳再一次不见了踪影。而长顺又开始寻找起妻子。当记者再一次追问长顺: “为什么非要和秀芳在一起生活不可?”这个纯朴的中年男子说: “因为我们是花烛夫妻啊!而且她是个好女人,只是脾气有点暴躁,不管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一直等着她!”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