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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敲诈“小偷”获刑8个月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6-09 02:34: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华奇通讯员 桂凌)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1月19日凌晨3点,回到位于北仑新碶\街道沿海村暂住房的陈某,撞见了一名神色慌张的陌生男子在自己屋内,当场将其按倒在地。他正睡在床上的女友“惊醒”后,恐惧地大叫那男子是小偷,男子也承认自己是小偷。陈某一阵拳打脚踢,要求对方拿钱私了,不然就把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男子当场拿出身上仅有的900元,在陈某威胁下,还写下5000元的欠条。当天下午,由于陌生男子一直筹集不到5000元,陈某一气之下报了警,称自己抓住小偷。

  经警方审讯,陌生男子姓李,是北仑某公司的职员。他没有偷东西,而是正和陈某的女友罗某约会。几天前,他和罗某在北仑某迪吧相识,之后发生性关系。两人第二次在暂住房里约会时,被突然回家的陈某撞见了。由于害怕私情被陈某发现,两人假装不认识,并谎称李某是入室盗窃的小偷。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