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本次发布会主要内容。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许多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科技和文化创新、推动知识传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根本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产生的。
为了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2005年初,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战略的制定工作,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等三十三家中央单位共同推进战略制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任务由《纲要》和二十个专题组成。2007年2月,专题研究工作按期完成。2007年5月,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纲要文稿进行深入讨论,初步形成了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措施和重点任务等主体内容。在国务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纲要》稿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审议。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纲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于日前正式全文发表。
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七专项任务重点完善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之一。《纲要》从国家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目标;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的指导方针;突出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等战略重点;部署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任务,确定了七大专项任务和九个方面的重点举措。《纲要》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我国发展战略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的道德观念
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必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还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启动实施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二是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四是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包括对战略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动态调整实施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全面有效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达到预定的目标。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还需完善立法
国家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一是《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据我们了解,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五年;二是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而这种行政保护制度,据我所知,在全世界也是很少的,至少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不具备。但是,盗版现象还是相当严重,我们也不否认这个事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了加大盗版行为处罚力度的目标。国家版权局的想法是要从五个方面做工作:
第一,激发文学艺术,知识产权的创作活力。第二,在立法方面还有要完善的需要。第三,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第四,加强普法和教育力度。第五,建立健全版权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
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同法律增订或者修改所需要的时间不一样。比如《专利法》正在修订过程中,预计今年要提交人大表决。还有《商标法》、《版权法》等等。
《商标法》要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商标法》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增强商标意识,特别是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商标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新一轮商标修改法已经开始,全国人大把它列入后五年规划之一。这次修改《商标法》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工作,当时对修改《商标法》大体的想法是要缩短商标审查周期,要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要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要提高对商标企业的服务水平。
《著作权法》要解决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我们还有两个行政法规没有制定出来。一是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要付费,付费的标准由国务院制定,这个还没有出台。二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条例还没有出台,这个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著作权法》在2001年入世之前做了很大的改动,现在来看《著作权法》和WTO知识产权的协议是一致的。但是,国家版权局认为即便如此,我们也有必要考虑《著作权法》的修改。不过,目前,《著作权法》的修订尚未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国家版权局考虑,由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
第一,从2001年到现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法律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对现在的《著作权法》是有影响的。特别是去年实行了《物权法》,十七大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由于市场经济的要求,《著作权法》要有明确体现。
第二,新技术引起的问题。主要是互联网发展给我们带来许多新问题,需要现在的法律解决。
第三,这几年法律实践提出的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在修改法律当中解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
中国在保护国内外驰名商标时一视同仁
国外有些媒体报导说,中国工商部门对中国驰名注册商标保护力度比较大,但不保护国外驰名商标。个别国外媒体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我来到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半年多时间了,从我正面接触当中,还没有人跟我提出过国外驰名商标没有得到保护的问题。恰恰相反,不少国外知名大公司,在与我们的会谈中,对中国对它们品牌的保护表示感谢。这也反映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们开放经济,对所有品牌在中国经营时受到一视同仁的保护的事实。我们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当中中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位一体"联合机制商务部采取措施加强海外维权
对外经贸领域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商务部在以往做了一些探索,基本的想法有几个方面:
第一,尽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在政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以驻外经商机构工作资源为依托,建立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部门,多方面联合协作“五位一体”的联合机制,实现主体之间信息迅速共享。
第三,今后,我们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培训,对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四,政府通过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企业积极采取维权措施。
最后,近期我们将重点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一系列调研和培训,争取和海外知名展会建立起沟通渠道,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参展过程中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权益创造较好条件。
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提高商标审查能力,缩短商标的注册周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的年注册申请量大幅度增长,从2001年的27万件增长到2007年的70万件。这样就带来商标注册申请的积压和商标注册周期的延长。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快商标注册,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商标积压问题。
我们主要采取三个主要措施:一是增加审查力量。我们招聘了4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增加商标审查能力;二是调整内部机构,使内部机构运转更加顺畅,效率能够更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增加商标审查员年审查量。这些措施采取以后,我们的审查能力大幅度提高。2007年,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是40.5万件,比2006年增长29.3%。今年,截止到5月27号,年审查量达到19万件,比2007年增长76.1%。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积压问题和审查周期较长的问题。相信这个问题在三年内能够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