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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
稿源: 深圳商报  | 2008-06-13 15:03:24
  称当前近九成投资者处于亏损状态,该业务近似于“赌博”

  

  昨日下午,银监会网站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叫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这是这种“杠杆式”外汇投资品种,在1994年被喊停后,今年再次被监管部门喊停。

  据悉,目前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已在深圳开办该项业务,不少深圳市民已经加入炒汇队伍。中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称,该行将停办外汇保证金交易开户,随后该行将协同总行和银监会协商,制定相关具体政策,以避免老客户因此受损。

  现实 杠杆倍数远超国际行规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深圳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银行中,交通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提供1:10、1:20、1:40、1:50等多种杠杆供客户选择;中国银行提供的杠杆为1:10;民生银行杠杆1:30。目前已经有不少深圳市民参加到这一“杠杆炒汇”队伍,但各家银行都不愿意透露各自已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户数。

  对于为何喊停外汇保证金交易,银监会相关人士解释称,近来随着银行提供此业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杠杆倍数越来越高,大都在10到2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0倍到50倍,远远超过国际上银行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数,也超出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且银行并不能有效地识别和选择恰当的客户,未能充分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该产品的客户适合度;盲目放大杠杆倍数,降低客户准入门槛,进行不正当竞争;还有的银行甚至允许外汇交易员从事此业务,产生明显的道德风险。经初步了解,虽然银行因开办此项业务均能盈利,但目前投资者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亏损的比例很高,当前80%甚至90%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这种参与者高损失、低盈利的概率状况已近似于“赌博”。

  该人士称,对于当前仍处在早期发育阶段的我国外汇交易市场而言,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鉴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对此业务的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仍然不足,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发布《通知》叫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这是监管当局鉴于这些银行总体上对这类高风险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与该业务不匹配而采取的监管措施。

  反馈 老客户应适时早结清

  银监会相关人士称,下发的通知并不影响已开办此业务银行与已从事此业务客户原签订协议的效力,也并未要求已开办此业务银行与已从事此业务客户立即结清交易。已从事此业务客户应根据自身仓位实际情况与风险承受能力,主动、适时、及早结清现有交易,并根据协议承担相关盈亏责任。除以结清客户现有交易为目的的交易外,已开办此业务银行对已从事此业务客户也不得再提供新交易,同时应积极、稳妥地制定落实《通知》的实施方案,有效控制并切实防范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昨日下午银监会网站发布喊停外汇保证金交易消息后,记者致电深圳相关银行。交行深圳分行该业务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行还没有收到这一通知,6月12日该行的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仍在正常进行。民生银行该业务热线电话工作人员称,银行已经收到相关通知,该行已不接受开户,但在银行制定具体政策前,老客户交易将不受影响。中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称,该行也已经收到相关通知,该行将不接受开设新户。随后该行将同总行和银监会协商,制定相关具体政策,以避免老客户因此受损。不过,该人士透露,该《通知》,并不是意味着银监会今后永不允许银行再开办这一业务。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外汇保证金业务统一管理办法,等这一办法公布后,外汇保证金交易或许还将重新开闸。

  新闻背景   外汇保证金业务

  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种“杠杆式”外汇买卖交易。相对于外汇实盘买卖,这种外汇交易方式具有杠杆投资效应和多空双向交易两大特点,容许个人客户在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进行放大金额的外汇买卖交易,交易币种和多空方向不受其账户资金币种的限制。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出现较早,在1994年由于当时中国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缺乏监管、市场混乱,随着一批机构的轰然倒台,不少银行损失惨重。当年8月,央行、国家外管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此后,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停止发展。2006年后交行在深圳率先重推杠杆放大、多空双向交易的个人外汇交易“满金宝”业务。此后,中行、民生银行也陆续在深圳开展这一业务。

  深圳各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实况

  银行名称杠杆倍数

  交通银行1:10、1:20、1:40、1:50等

  中国银行1:10

  民生银行1:30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