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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故事:首位甬籍志愿者捐献造血干细胞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6-13 18:34:18

家人非常支持谢福源捐献造血干细胞。

  骨髓和遗体捐献不仅是一个爱心行动,也能反映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介绍,我市自2003年开展造血干细胞骨髓库建设以来,至今超过2000人的资料进入“生命银行库”,其中本地市民占多数,也有外地来甬人员积极参与这项公益事业。截至目前,已有三人配型成功,两人成功实施捐献。今天,余姚市民谢福源将在浙江省中医院抽取造血干细胞,他也因此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首位宁波籍志愿者。

  今日在杭捐献

  昨天下午,宁波市红十字会和余姚市有关部门联合举行欢送会,为谢福源送行鼓劲。今年33岁的谢福源是余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名执法人员,身高1.90米,体重105公斤。他将为一位白血病患者带去生的希望。

  昨天,谢福源告诉记者,他从网上了解到,一个志愿者仅登记3天就成功与白血病患者配型,并进行造血干细胞的捐献。他等待这一天已经等了3年。

  2005年6月,谢福源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去年8月,浙江省红十字会通知他,一位白血病患者从中华骨髓库中找到他的资料,需要进行初检。当时,谢福源非常高兴。接下来的初检和高分辨率配型都比较顺利地通过了。然而,后来余姚红十字会通知他,由于受捐者疾病出现反常,暂时不需要捐献。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觉得心里很难受,老惦记着对方是病情恶化了呢,还是在医疗费用上有难处?”谢福源说: “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知道生命宝贵,我希望帮助他早日战胜病魔!”

  家人积极支持

  今年3月19日,余姚红十字会又通知谢福源,对方需要捐献了。由于时间间隔过长,必须重新体检,3月28日,谢福源再次走进体检中心。再次体检后,他顺利通过。随后,市红十字会开始为他安排采集造血干细胞的时间。

  为了更好保持健康状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谢福源在妻子的支持下,特意花了6000多元买了一台跑步机在家中锻炼身体,每天都要跑上半个小时。同时严格控制自己的饮食,多吃素食,连酒也戒了。

  谢福源告诉记者,能用自己的骨髓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意义非凡,“我很感谢我的家人,他们十分支持和理解我。”谢福源的妻子说,她也担心过,比如对丈夫的身体是否有影响。她也埋怨过,体检做了好几次。但是丈夫说,配型成功了就是对另一个生命负有责任,于是她选择积极支持。

  在同事眼中,谢福源不仅是个办案能手,还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他9次无偿献血,累计献血3600毫升;还与3名贫困生结对助学;在余姚市局机关组织的为灾区群众捐献活动中,他捐出800元钱,又悄悄地通过邮局向灾区汇去1000元捐款……

  捐献故事感人

  谢福源是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首位宁波籍志愿者。此前,我市有两次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先例,他们都是新宁波人。去年,40多岁的丽水人依丽在余姚做生意,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前年,第一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是驻象山某部的一名军人,他叫王成。谢福源是全省第22例捐献者,目前全国有940例。

  26岁的王成家住河北省保定市。2001年12月,王成入伍来到象山驻军。王成能在这种几万甚至几十万人中配型成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2006年10月19日,从王成身上抽取的150毫升的干细胞空运到目的地,最后成功地输入到患者体内。王成在全国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中排名542位。

  捐献造血干细胞能挽回宝贵的生命,捐献遗体同样能造福于他人。一个名叫江敏的女孩,生于 1975 年 ,2000年3月因为患神经性细胞瘤而被死神夺去了生命。江敏的母亲告诉记者,女儿非常懂事,她在生病期间曾得到社会上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她知道自己生命不会长久,就想着捐献遗体报答社会。于是,她在重病期间给当时的宁波市市长写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想捐献遗体的愿望。随后,海曙区红十字会为其办理了捐献手续。

  海曙区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称,江敏在目前我市已捐献遗体的20位志愿者当中,她是最年轻的一个,也是最早实现捐献的。

  江敏开创了我市遗体捐献的先河,随后越来越多的新老宁波人加入到志愿捐献遗体的行列。

  李华俊老人祖籍四川,1950年当兵后就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来到嵊泗列岛,后来转业到宁波拖拉机厂 (现宁波中策集团),直至退休。2005年7月,李华俊老人病情恶化,送到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9月份,李华俊老人提出要找院长商量捐献遗体的事情,还要家人到处去询问怎么办理捐献手续。2006年2月14日下午,李华俊老人辞世。他的生前愿望在家属的支持下,终于实现,他的眼角膜被成功移植到两名失明者眼中。

  莫国民,目前是我市参加无偿献血最多的人之一,截至今年1月份,他的献血量达到59000毫升,获得了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多项献血荣誉奖杯。莫国民高兴地告诉记者,经过多年家庭 “思想工作”,他终于说服了家人,于今年1月15日完成了遗体捐献登记,正式成为一名捐献志愿者。

  体现城市文明

  遗体捐献和骨髓捐献既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据悉,我市是浙江省唯一一个通过立法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的城市。

  《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市红十字会,各县 (市)、区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等13家机构积极开展遗体捐献登记工作,至今已为168名志愿者办理完相关登记手续,目前已有20位志愿者实现了捐献,其中8名志愿者捐献了眼角膜,已经移植7例,使14名眼疾病患者重见光明,成功率达到100%。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金美君告诉记者,2003年以来,短短5年时间,我市共有2340名市民加入捐献骨髓的 “生命银行”,尤其是最近两年,新老宁波人对捐献的认知和认可程度在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宁波是一个充满爱和文明的城市。记者 檀传才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