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马江领)抓住两名小偷后,来自贵州的雷某等人,先是对小偷一顿暴打,然后向小偷敲诈钱财,还以暴力手段阻止前来办案的警察把小偷带走。6月12日,雷某、刘某等10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雷某系来余姚务工的贵州籍人。今年1月11日上午8时左右,他上完夜班回到住处,发现一个陌生人从其租房内跑出来,然后和停在其租房外的一辆电动车上的另外两个青年人一起欲离开。
雷某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出租房被盗了,马上扔掉自行车将骑车人张某抓住,另一名男子随某也被正在河边洗衣服的雷某老乡抓住。两人被捉后承认是来偷东西的。因为愤怒,雷某和多名闻讯赶来的老乡开始对张某、随某一阵拳打脚踢。
暴打之后,雷某又从租房拿出两根绳子,将张某和随某绑在门口的电线杆上,进行搜身,但没有发现有被盗的物品。雷某然后回自己的房间查看,也没发现家中有财物损失,只是门锁被踢坏了。此时,雷某要求张某等两人各拿出4000元“私了”。他的几名老乡也在一旁“助威”。张某无奈打电话通知了自己的老乡。随后,张某的老乡报了警。余姚警方很快到达现场,并以办案为由要将张某等两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一看民警要将两小偷带走,雷某竟对警察说:“两个小偷必须交出8000元钱后,你们才能带走处理,否则我们不同意。”
民警见状,就对雷某等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教育和劝导,但雷某等人仍坚持己见。现场许多雷某老乡一哄而上把警察和张某、随某围住,有的拉小偷,有的拦警察,以致于在场的几名警察不但无法正常办案,而且一时难以脱身。经过几个小时的对峙,警方开始大批增援,并采取强制措施把参与阻拦的雷某、刘某等10人带回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和随某已被雷某等人殴打致轻微伤。
余姚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雷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捆绑、殴打等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张某和随某敲诈人民币8000元,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雷某、刘某等人明知警方正在执行公务而有意进行阻碍,其行为侵犯了公安机关的公务活动,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