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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人员:公共场所禁烟有较大改观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6-14 08:00:53

  本报讯(记者檀传才通讯员蔡潇)昨天,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海曙、江东、江北等六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公共场所进行了禁烟检查,结果发现,医疗机构、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有了较大改观,基本没有发现抽烟者。

  记者昨天跟随有关执法人员来到汽车东站,看到候车室大厅明显地贴上了禁烟标识,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着“禁止吸烟”警告语,候车室内没有一个人吸烟。而在车站专门设置的吸烟室里,只有一位乘客在吸烟。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市第六医院,在门诊大厅和输液室,执法人员和记者一起寻找了每个角落,没有发现一个抽烟者,医院也在明显的位置设置了禁烟标识。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到医院来看病的患者或者陪同的家属都十分自觉,基本上没有人抽烟,如果要抽烟他们也会很自觉地到室外去抽。

  昨天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网吧、证券营业厅等场所虽然都在明显的位置设有禁烟标识,可仍然有个别人在抽烟。当执法人员上前劝说时,他们也很自觉地把烟灭了。

  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去年4月1日起发布新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条例规定2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公共场所禁烟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改观,尤其是人员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车站等,基本上看不到抽烟的人群,许多公共场所都按规定建立了禁止吸烟的制度,设置了明显禁烟标识,开设了专门的吸烟室等。这充分说明我市公共场所的禁烟管理在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无烟意识也在一步步提升。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