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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出台今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6-19 08:11:29

  本报讯(冯军 俞建强黄绍华)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可能高于去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4月份至7月份梅汛期和8月份至10月份台风期。市政府近日出台了《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政府从创建“平安宁波”、“和谐宁波”的高度,切实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及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重点防范的地区有:宁海县跃龙街道、桥头胡街道、桑洲镇、强蛟镇、深甽镇、黄坛镇,余姚市鹿亭乡、四明山镇、梁弄镇、陆埠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西周镇、石浦镇,鄞州区章水镇和塘溪镇等。主要易发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有329国道和230省道等,以及杭甬、甬金和甬台温高速公路等山区路段。此外,山区镇、村级公路,各大中型水库库区公路沿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边坡治理滞后,存在滑坡、崩塌隐患较多。

  《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要确保编制出一部高质量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着重抓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移民避让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对20处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13处实施搬迁避让;完善市、县、乡、村、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在汛期,各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切坡地段等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抽查,凡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建设、水利、交通、电力和旅游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在汛期前和汛期时分别对水库周边、河道两侧、公路沿线、电力设施、风景区等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县级以上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