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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明起受理转让申请
稿源: 人民日报  | 2008-06-19 13:46:25

  为切实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的安全、杜绝假票、控制倒票,维护广大购票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采取实名制购票和入场政策。购票人如需转让门票,须提前办理转让手续,每张门票仅限转让一次。这是记者18日从奥组委了解到的。

  北京奥组委今日就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转让发出公告:转让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已成功购得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的公众购票人;转让、受让双方需自愿转让、受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倒卖门票行为,需遵守北京奥组委的票务政策和相关规定。

  北京奥组委将于6月20日开始受理转让申请。门票转让受理的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各仪式前25天,具体截止时间分别是:奥运会开幕式为7月14日17时;奥运会闭幕式为7月30日17时;残奥会开幕式为8月12日17时;残奥会闭幕式为8月23日17时。

  公告称,购票人如有转让需求,可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领取或到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官方票务网站下载《门票转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个人信息,粘贴受让人照片,连同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

  据了解,转让完成后,北京奥组委不另制新票,受让人持原始门票入场。转让、受让双方须自行完成门票的交接。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