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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6-20 08:02:3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龚哲明)昨前两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有关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康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作讲话,副主任卓祥、陈旭和秘书长施孝国出席。副市长徐明夫,市政协副主席胡建岳、华长慧,市长助理林静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等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该地方性法规将于近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正式实施。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关于检查《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暨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并作了大会审议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条例》的导向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把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强化保障机制,推动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的长远发展。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宁波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宁波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宁波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相关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07年宁波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周学锋辞去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郑杰民在会上就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他强调,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共同推进今年人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切实增强服务全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切实做到胸有全局,立足实际,依法履职,服务大局。要扎实抓好年度工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问题、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事关经济发展后劲的难点问题和涉及民生福利领域的热点问题,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工作调研等多种方式,共同推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