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史佩君、李 东、曹忠杰、包宇翔、俞永梅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建新为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
邬先江为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
梁林为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庭庭长;
登峰为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庭长;
李锋为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
胡家强为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继林为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副庭长;
吴胜顺为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副庭长;
陈晓明为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副庭长。
免去:
孙步云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华永智的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史红萍的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家强的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副庭长职务;
登峰的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