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将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被征地人员、城镇居民和老年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享受标准,而参保缴费标准暂时不变。
由此,鄞州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享受标准将调整为:1档440元/月;2档390元/月;3档340元/月。鄞州区城镇老年居民和农村老年农民的养老保障享受标准也将调整为:1档420元/月;2档370元/月;3档320元/月。(记者 黄剑跃 通讯员 殷明君 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