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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 宁波市新增建设用地5100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6-21 09:00:31

  本报讯(记者冯军通讯员张巍黄绍华)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传出信息:我市2008年一次性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方案获得批准。今年,国务院批准我市城市建设用地项目78个,总面积6529亩,新增建设用地5100亩,项目个数和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比2007年增长了34.5%和21.2%。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320号)精神,从2007年起包括宁波在内的81个城市的建设用地,由原先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一次性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经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针对2007年新政策调整实施后,部分急需重点项目未能及时调整适应,按时完成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的情况,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去年11月便会同市发改委提前启动2008年一次性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将2008年有可能需要用地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全部召集起来,及时传达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和2008年城市用地报批的有关要求,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地报批程序和所需的前期工作资料,帮助指导用地单位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尽可能保证不遗漏一个急需重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考虑到今年国家下达的用地指标尚不能满足我市需求,而各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远远超过去年,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会同发改委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优先保障我市“中提升”项目、东部新城开发和中心城区内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民生项目用地。据统计,仅中心城区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今年我市就上报了17个,面积1334亩,占居住用地总量的72.6%,既符合国务院关于三类住房不得低于居住用地70%的要求,又为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稳定我市房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