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的现象确实存在过,但是我们已经在两年前自查自纠过了,相关款项都清退给当事人了。”浙江金华安监局局长王民乐今天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如是回应了日前媒体报道的金华安监局以权易钱的消息。
有媒体日前报道称,金华市安监局或直接出面,或以金华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名义,强制向各县(市)培训中介
机构收取IC卡每本盖章费,同时另一边又向金华市财政报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工本费。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止,通过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所得25多万元,从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7000多本,以每本10元收取,计7万多元。
对于“国家安监总局文件中‘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的规定,王民乐解释说,2005年浙江金华安监局刚刚成立的时候,该规定并没有出台,“对于只能自收自支的安监部门来说,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并没有违法”。
王民乐说,在接到群众反映后,金华安监局在2006年针对这种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见面谈话,并清退了所有收取的盖章费等。
至于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其他“以安全生产事故换钱等手段”,王民乐表示这些并不属实。“在平时执法中损害到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可能是他们想借机来诋毁安监局。”
“我相信纪委会作出公正的调查,作为局长,我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对于曾经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王民乐表示自己也不会回避。(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