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企业工资制度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昨日,我市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商议加快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工资发多少,职工协商说了算。”我市将通过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解决一线职工工资问题,并把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
市企业家协会的报告显示,今年1-2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从业人员163.89万人,扣除物价上涨指数,从业人员人均报酬实际增长同比约在10%左右。但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情况仍然存在,直接从事生产的职工劳动报酬低,一些企业职工收入没有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得到同步提高,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的重要因素。
记者获悉,在2010年年底前,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动态要保持在70%以上,其中国有集体企业覆盖面达到100%。2009年年底前,已建工会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建工会的企业要通过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来进行覆盖。会议要求,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工商联和企业家协会要达成共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协商中要做到 “四个明确”,即最低工资明确、加班加点待遇明确、工资发放时间明确和调整协商时间明确。坚持做到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效率优先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职工实际工资水平要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29724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占应建数的81%,涉及职工124.34万人。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721家,占应建数的92.1%,涉及职工67.6万人。从总体看,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在推进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推动难”、 “开展难”和 “落实难”等问题。下一步,市总工会将聘请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建立 “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形成 “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