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质监部门对我市道路交通执法用测速仪进行了抽检,记者也随同一探究竟,看看这些 “电子警察”是否真的 “公正执法”。
昨日上午,笔者跟随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了联丰路延伸路段。该路段限速每小时70公里。到达检查现场后,质监工作人员把随带的检定仪器——— 机动车辆速度监测系统检定装置安装在测试车上。随后,测试车以每小时84.3公里的速度驶过测速点,这时测速仪的显示值为每小时80公里,低于车辆实际速度。质监工作人员解释说,国家有关技术法规规定,车速在0-100公里/时的情况下,测速仪的最大允许误差是-6公里/时,也就是说受检的这个测速仪是合格的。
据了解,测速仪属我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每年进行一次周期检定。同时,为避免测速仪因长期使用出现异常,市质监部门还有不定期的抽检行动。目前,全大市共有固定式道路测速仪140余套,移动式测速仪40余套。从去年的检定情况看,我市道路执法用测速仪基本合格。此次抽检也未发现不合格的测速仪。(记者 徐科文 通讯员 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