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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起中小学放暑假不得组织全班性补习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7-01 07:58:28

  本报讯(记者毛信意)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7月5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定于9月1日开学。

  历年来,学期末和暑期都是我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高发期,尤其是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为此,市教育局督促各地(校)一定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工作,通过开家长会、印发《告学生家长书》、发电子邮件、家校通公告等各种手段,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在暑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与当地街道(乡镇)、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学生夏令营活动时,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安全的原则,并制定应急预案。

  市教育局还将举办“学会生存,关爱生命”为主题活动的流动人口子女安全教育夏令营。此外,规定开展新生军训时,要避开高温时节,以确保学生和教官的身心健康。

  市教育局重申:学校不得在假期组织全班性的集体文化课补习;学校不得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活动;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教本班的学生;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得招收原中小学的教学班。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