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浩 通讯员 孙常海)记者从市外经贸局获悉,新一轮“浙江出口名牌”和“宁波出口名牌”的评选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企业可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至7月20日结束。
据介绍,这次评选的条件分为资格条件和评审指标两部分,前者为必要条件,后者为评分标准。凡是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连续三年以上出口业绩,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上年度自营出口额不低于900万美元(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的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并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都可以参加申报。申报企业的申报类别商品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商标。
据了解,我市的出口名牌培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全市品牌产品出口比重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