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今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纪律处分细则》一是明确了《纪律处分细则》的调整范围。根据规定,上交所在自律管理中,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认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建议上市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会员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或限制会员交易、取消会员交易权限;限制投资者证券账户交易以及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事项,都被纳入《纪律处分细则》的调整范围。二是明确了纪律处分中的职责分工。违规案件的调查取证仍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纪律处分建议。纪律处分决定由交易所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签发。三是明确了纪律处分基本程序。四是明确了纪律处分委员会的审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