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祥生 袁晴 邵国恒 记者 胡珊)昨天,鄞州区检察院披露,鄞州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张伟跃因受贿8万元,被鄞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2002年8月,42岁的张伟跃升任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2005年8月,由于建设鄞州实验学校的需要,张伟跃被任命为鄞州实验学校基建现场办公室主任。期间张伟跃走向了犯罪的深渊。2006年6月和2007年2月,张伟跃面对承建鄞州实验学校工程项目经理任某送来的5万元和3万元的贿赂款,没能经受住诱惑,先后予以收受。
张伟跃由于退缴了全部赃款,并有立功表现,因此受到法律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