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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擅自更换零件 店方赔偿一块新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04 08:02:00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戴建平)价值三万元的瑞士名表两度进水,由于店员未经消费者认可,擅自更换了零件,导致消费者不能提请质量鉴定,最后经销商不得不赔偿了一块新表。日前,江东新河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手表质量纠纷案,也提醒了经销商:消费者的知情权千万不能忽视。

  消费者杨小姐来自江西。2006年10月,她在宁波某商场表行专柜花30800元买了块瑞士“欧米茄”手表。她告诉记者,可能自己在洗澡或洗衣服时忘了把手表摘下来,结果发现手表有进水现象,表盘上出现水雾。今年5月,她找到商场表行,因为两年的保质期没过,维修人员说帮她把手表“洗”一下好了。过了半个月,杨小姐拿回了“洗”过的手表,戴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发现手表又进水了,她再次找表行交涉,要求进行质量鉴定。表行表示,这是她使用不当造成的,要鉴定的话,也要杨小姐自己去做。杨小姐感到很郁闷,这么贵的手表咋一再出现问题?无奈之下,上月中旬,杨小姐向工商部门求助。

  新河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老戴和杨小姐一起来到商场。双方在交涉时,店方一名维修人员脱口而出:上次来修手表时,我们给你换了表头和防水圈,花了500来元钱呢!杨小姐一听就傻了,手表更换了零件,怎么一个字都没跟她提起过呀?

  根据调查的情况,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经销商说,这块手表被更换过零件后,已经不是原装表而成为一块组装表了,即使想做质量鉴定也是不可能的了。在更换零件时,店方没有告知消费者,也没有经消费者的认可,造成眼下这种情况,经销商是有责任的。经过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努力,店方答应换给杨小姐一块同款式的新表。据了解,目前这款“欧米茄”表售价已达4万多元。杨小姐告诉记者,上周她已换回了新表,她对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表示感谢。

  新河工商所12315调解员老戴告诉记者,经销商的这个亏是吃在了忽视消费者知情权上,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其实,不管是“欧米茄”这样昂贵的名表,还是其他普通的商品,碰到维修、更换等售后处理时,经营者必须把一切的变动情况都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自作主张是不行的。同时,消费者也有权让经营者对商品的处理留下相关凭据,以备不时之需。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