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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贸出口收汇新政7月14日起试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7-04 13:17:44

  为狙击境外“热钱‘大量涌入,国家《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这项新政将于7月14日起试运行,这会对我市企业会带来哪些影响?昨晚,市外经贸局负责人紧急约见本报记者,希望本报提醒我市外贸企业打好“时间差”,7月14日前去尽快结汇。据市外经贸局、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等业内人士测算,宁波8000多家外贸企业将受《核查办法》影响,预计全市月均减少流动资金约10亿元。

  新政对我市外贸企业影响不小

  据市外经贸局新闻发言人丁海滨介绍,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通过将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这项新政自7月14日起试行,8月4日起正式运行。另外,外汇管理局还将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到账外汇先进入待核查账户,等待电子报关单联网核查完成后才能结汇。这对于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外贸企业影响较大,企业不仅无法使用这笔预付款组织生产,还可能因人民币升值而造成损失。

  据统计,目前全市8000多家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大多数企业都在使用预付款(T/T)方式结算。初步测算,去年全市外贸出口382.5亿美元,其中1/4采用预付款(T/T)方式结算。预计今年全市外贸出口将达到450亿美元,1/4也采用这种方式结算。以前这部分资金可直接结汇提取使用,现在要等到电子报关单核查对应后,至少20天以上才能办理结汇手续。据此推算,全市月均将减少流动资金10亿元左右。

  而且,我市许多外贸企业原来都在采用出口押汇等结算方式,可解决流动资金周转,以实现融资和规避人民币汇率升值风险。如今,出口押汇将因实际货物贸易晚于出口押汇行为的发生而无法实施,这又断了外贸企业的一条资金通道。

  外贸企业如何应对

  丁海滨认为,我市外贸企业及时学习这项新政策的内容,结合实际,做好应对。他提醒我市出口企业:在7月14日前,抓紧对已有合同及外汇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尽快做好出口以及预收货款的收结汇工作。按照《核查办法》规定的时间界限,办理手续。尽快与有关金融部门衔接,做好出口押汇、无追索权的福费廷和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出口收结汇。注意不同贸易类别下收汇核注方法的不同。

  另外,对大型成套设备进口、签订长期进口供货合同等超过规定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以及新设企业的延期付款需求、今年新增进口量较大的付款需求和船舶出口的预收货款,尽早与外汇管理局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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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钱”由来及危害

  “热钱”又称游资,以投机获利为目的快速流动的短期资本。据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宁波大学商学院等业内人士介绍,出台新政的背景,旨在加强预收货款与未来实际出口的跟踪监管,加强贸易真实性,防止“热钱”流入我国境内投机获利。

  他们分析,经常项目下的货物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都可能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渠道。例如,境内外贸企业既可以通过低报进口、高报出口的方式引入“热钱”,又可以通过预收货款或延迟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国内,还可以通过编制假合同来虚报贸易出口。

  而“热钱”的投资对象,则为房地产市场、外汇、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市场等。“热钱”来得快退潮也快,资金快速涌入和退出时会拖累我国股市、房地产等市场。(记者 陈旭钦)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