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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改变了“小病熬大病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7-08 09:08:07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江北记者站王 威 陈海波 通讯员谢 霞)笔者昨天从江北区新农合办获悉,今年上半年,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筹资标准位居全市各县(市)区首位,其中农民参合率更是高达98.39%。

  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4年启动后,经过三次调整,已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全面接轨,为该区6万余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为激发农民参合积极性,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江北区采取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以更好地将“切身为农民考虑”落到实处。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对其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上年度村级可用收入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村,个人缴费中在原基础上增加的筹资额,江北区政府给予50%补助。今年4月又推出参合农民生育补偿措施,符合农村生育补助条件的农村参合育龄妇女,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生育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可达18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正逐步改变着村民“小病熬大病拖”的习惯。今年上半年,江北区门诊就医近4万人次,比去年同期高出28%;参合农民办理住院结算报销近3000人,住院率也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并列全市最高。慈城镇观庄村村民倪某因脑血管病住院,本需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5万余元,正因为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而得以报销近3万元,同时就其家庭贫困的现状,江北区在大病救助中再次给予他高额救助,最后需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到1万元。“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心里就像吃了“定心丸”,健康有了保障。”倪某感激地说。

  据介绍,本着“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原则,今年下半年,江北区还将对该制度进行第四次调整。届时,新农合制度将更贴近农村群众需求,切实让群众享受更多实惠。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