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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工资倍增计划 今年起职工工资年增14%
稿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 2008-07-10 07:51:13

来源:省政协委员吕平相关提案。

  本报讯 (记者/林亚茗 实习生/吕楠 通讯员/张小颖)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性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而从2007年起,油价涨了,肉价涨了,气价涨了,服装涨了……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见涨,居民于是感觉钱袋日益缩水,这成为市民热切关注的焦点。

  省农工党在今年的省政协提案中提出,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两者的增幅极不合理。

  9日,笔者从省政协了解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的委员提案时说,我省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提案

  工薪阶层倍感生活压力增加

  人民幸福感的增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供支配的钱有多少。省农工党提出,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这与全国12%的工资增幅与31.4%的税收增长相比,悬殊更大,我省税收的增幅大大超过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

  省政协委员吕平也在相关提案中指出,2000年—2006年各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广东GDP分别增长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比例;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则更低,分别只增长0.9%—6.4%.

  2000年—2006年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率从45.4%降到38.7%,6年降低了6.7个百分点。如果与改革开放初1978年的60.6%相比,下降幅度则达21.9个百分点。而且,广东居民收入增速慢于东部沿海5省份,也慢于泛珠九省。

  他提出,我省这种经济总量长期雄居全国榜首,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称的现象已经持续多年,应该引起决策层的高度重视。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不断增进国民福祉,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目前的工资状况,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工薪阶层倍感生活成本增加压力。这有可能影响我省实现经济又好有快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以及构建和谐广东的目标。

  因此,吕平建议: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应较大幅度地调高工资水平,加快我省居民收入,特别是最低工资的增长速度,使之与GDP增长速度保持基本同步,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率;并且要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出台更多一些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给广东人民带来真真切切的实惠。

  答复

  工资低保水平都会提高

  9日,笔者从省政协了解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提案做出了如下答复:2007年,全省职工的平均工资29229元,比2003年提高了46%,年均增长10%.最低工资标准,相较于2003年,增长了81.5%,年均增长12.7%,有力地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但与工资水平以及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工资水平的确有待提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明确,广东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使职工能切实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并通过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制度,激励和推动企业合理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

  我省将力争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我省还将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3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10年底,全省职工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大部分未组建工会的企业,使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另外,从今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联动机制,争取连续5年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