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陶玲
为寻求刺激,5名韩国少年驾驶摩托车,在上海长宁、闵行、徐汇等区制造了多起飞车抢劫案,一周内劫得财物5000元。
日前,上海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5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并且均被宣告缓刑。
寻求刺激
同学结伴打人抢车抢钱
这5名韩国少年就读于上海市的韩国学校和本市某中学国际部,去年7月5日晚上9点左右,小勋向小赫提议去打人抢东西,以寻求刺激。
于是,两人驾驶摩托车来到本市长宁区龙溪路、虹桥路附近,寻找对象动手。
随后,王先生驾驶一辆电瓶车途经此地,两人立即追上去猛踢车尾,致王先生摔倒后,上前殴打,并伺机抢得王先生随着携带的背包,包内有现金800元。
当月7日凌晨,小勋、小赫伙同小希、小秀4人在漕宝路近龙茗路处,拦截驾驶摩托车的陈先生,上前拳打脚踢殴打陈先生致其摔倒在地,小赫乘机还开走了陈先生的摩托车,其他同伙随后一起逃离现场。事后,他们将得手的价值2000余元的摩托车,喷漆后自行使用。
纠集同伙
殴打过路女子抢劫财物
11日晚9、10点左右,小勋再次纠集同伙打人劫财,小赫、小希、小秀、小金5人,驾驶两辆摩托车先后在本市长宁区的龙溪路近剑河路、徐汇区的钦州南路、浦北路附近,分别对3名过路女青年实施拳打脚踢,从她们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劫得现金800余元和价值千余元的手机等物。
由于女青年及时报案,当晚小希、小秀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次日,小赫、小金投案自首。两天后,已回韩国的小勋也返沪自首。
到案认罪
被判6个月至2年并缓刑
上海一中院少年审判庭经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小勋、小赫系多次抢劫,为主犯,其余3人则是从犯。由于5名被告犯罪时已满16岁,未满18岁,而且小勋、小赫、小金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由于5名被告在家属的帮助下已对涉案被害人作了赔偿,且5人到案后均能认罪,有悔罪表现,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